發(fā)布時間:2025-05-10 11:17:37
根據(jù)最終結(jié)果來判斷。
一、做樣品,可隨時銷售掉,不計算損耗,這種情況下,可直接做為庫存商品處理。
二、做樣品,可隨時銷售,但會發(fā)生折價,也就是說會有損失,這種情況下,應按可預計的損失計提,記入銷售費用(但一般不這樣處理,因為涉及到所得稅前列支,那么實際最終在銷售時通過結(jié)轉(zhuǎn)成本減少利潤就行了,也就是說,不需要處理,與第一條一樣)
三、做樣品,基本不會銷售,如果價值大,可做固定資產(chǎn),通過折舊分攤成本費用
如果價值不大,做低值易耗品就可以了。如果單價不高,但量較大,可用分期攤銷法分攤低值易耗品價值。
供參考